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7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属刑事犯罪,要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被判处死刑。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 ①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; ②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; ③ 武装掩护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; ④ 以暴力抗拒检查、拘留、逮捕,情节严重的; ⑤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。 对多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,未经处理的,毒品数量累计计算。 来源:中国禁毒、人民法院报 |